南财大红教字〔2016〕29号
为进一步深化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本科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不断提高应用技能型人才培养质量,切实增强学生的适应能力、竞争能力、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经研究,拟修订红山学院2016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现对修订工作提出以下原则意见。
一、指导思想
遵循党和国家对高等教育提出的新要求、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趋势和教育部颁布的专业建设的新规范,根据学院向应用本科高校转型发展的时代背景,针对培养应用技能型人才的目标定位,坚持适度的基础理论、扎实的专业技能、系统的实践训练、灵活的就业导向的思路,按照削枝保干、拓宽选择、强化训练、体现差异的要求,不断优化人才培养方案,持续创新人才培养模式,逐步显现红山学院的办学特色,在新的起点上全面提高应用型、技术技能型、复合型人才培养质量。
二、基本原则
(一)市场导向
以市场需求引领专业调整与建设,优化课程设置,改革教学内容,构建满足就业市场岗位能力需求的课程体系,明确培养学生专业技能的核心课程(含综合性实验实践课程),形成有利于学生就业和进一步发展的课程模块或课程群。
(二)能力核心
突出专业能力和职业技能培养,加大实验实践教学的比重,将培养学生的实践运用能力、社会适应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贯穿人才培养的全过程,逐步完善包括职业资格证书培训等内容的实验实践教学体系建设,培养学生掌握所从事职业岗位需要的技能。
(三)因材施教
依据学院的办学层次和人才培养目标定位,结合学生生源特点和应用技能型人才培养要求,与母体学校人才培养错位发展,差异培养,预防简单套用或沿用本一、本二教学计划和课程教学大纲现象,避免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同质化,制定并落实因材施教举措。
(四)个性发展
针对学生知识基础的不同情况,注重学生个性化培养,尊重学生多样性选择,结合专业服务面向,根据市场岗位需求、学生兴趣和教学条件,设置多种课程模块,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对分流培养模式进行适当调整,给学生更有针对性的自主选择空间。
(五)创新驱动
充分发挥现代教育技术的后发优势,广泛运用网络教学平台的优质资源,积极探索师生利用视频课程、翻转课堂、微课、慕课等方式开展自主学习、交流互动的模式和路径,在有效试点的基础上逐步推进,不断完善。
三、培养要求
(一)培养目标
红山学院本科人才培养的总体目标定位是:在坚持基础实、理论够、能力强、素质高、应用广的前提下,努力培养能够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应用型、技术技能型、复合型人才。
(二)培养规格
红山学院各本科专业的具体培养规格,要针对社会需求和就业市场的实际,结合红山学院的办学层次和培养要求,适应红山学院的自身特点,体现应用型、技术技能型、复合型人才培养目标与市场需求的有效对接。
(三)培养模式
红山学院各专业要进一步深化本科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坚持理论教学突出够用和会用,实践教学突出基本技能和专业技能的“双突出”要求,进一步优化课程体系和结构,进一步强化实验实践能力的培养与训练,尝试将创新创业教育融入培养过程,努力实现第一课堂与第二课堂、课内讲授与课外实践、教师引导与学生自学、运用教材与广泛阅读的有机结合,切实加强学生自主学习、课堂讨论、实践训练、创新创业等培养环节,着力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专业技能、创新精神和创业潜质。
四、具体规定
(一)主体框架
2016级红山学院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应包括:培养目标、培养要求、就业导向、核心课程、实践教学环节、创新创业教育、修业年限、学位授予、课程结构分析表、教学计划进程表、必要的说明等部分。
(二)学分分配
保持现行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基本框架不变,按照适当减少总学分、减少课堂讲授课时、加大训练力度的要求,四年制本科各专业总学分一般为164学分左右,其中必修模块125学分左右,选修模块39学分左右;课程教学一般控制在142学分以内。实践教学环节、第二课堂活动等31学分以上。
(三)课程设置
1. 通识教育课程
保持现有的模块设置(其中“综合类”模块建议调整为“综合与创新类”模块,增设部分创新创业类课程),课程总量适当减少;从第二学期到第六学期开设,要求学生修满10学分(具体课程设置详见通识教育选修课程一览)。
适量引入部分网络课程,其中部分网络课程教学建议试点采用混合模式授课,即部分学时由学生通过网络平台自学,部分学时由教师、助教组织集中授课或进行讨论、答疑、作业等。
2. 公共基础课程
(1)“两课”:设置4门,计11学分;教学采用2 1模式,即课程面授(周课时2,2学分);实践(网络、多媒体、实地考察等形式,周课时1,1学分)。
(2)大学英语课:继续实施“平台模块”教学,“平台”必修课程第一、二学期开设,计8学分;“模块”选修课程第三、四学期开设,要求学生修满4学分。
其中“平台”课程里的上机课时建议逐步调整为网络课程自主学习。
第三、四学期继续开设大学英语基础类课程,供未通过英语四级的学生选修。
建议第一学期增设英语四级考试训练类课程;针对准备出国的学生,第三学期开始建议增设出国英语类选修课。
(3)数学公共基础课:第一、二、三、四学期开设,计13学分;法学专业建议设置数学选修课程;三年级以后建议开设提高层次的选修课以满足考研学生的需求。
(4)计算机公共基础课:开设3门,计8学分,其中计算机基础课程建议改为网络课程自主学习,或根据需要开设选修课,1学分,毕业前获得;其他课程第二、三学期或三、四学期开设,计7学分。
(5)大学语文课:第三或第四学期开设,3学分。
(6)体育课:第一、二、三、四学期开设,每学期34学时1学分,计4学分。
(7)军事理论课:1学分,形势与政策课,2学分;拟按规定要求设置,建议采取网络课程自主学习和集中安排统一大课相结合的形式。
(8)职业发展教育类课程拟调整为创新创业类课程,其中“职业发展与就业基础” 调整为“创新创业基础”,第二学期、第七学期开设,计2学分;职业发展教育类选修课调整为创新创业类选修课,一般第四、五、六学期开设,要求学生修满2学分。
创新创业类课程建议一半课时纳入网络课程自主学习,另一半仍然在课堂集中讲授。
3.专业课程
(1)专业课程以教育部2012年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中规定的有关专业核心课程为主要参照设置。
(2)专业基础课:一般以一级学科为主设置,兼顾相关、相邻学科的知识体系,设置9—11门左右,30学分左右。经济管理类专业一般要求相对统一,打通培养。
建议一年级专业基础课设置基本一致,为转专业学生提供便利;计量经济学课程建议设置为选修课,供考研学生学习。
(3)专业主干课:设置反映本专业领域最基本的理论、知识和技能的必修课程7—9门,22学分左右;学期分配应根据专业教育的实际需要和课程衔接的前后逻辑科学安排,一般从第三学期开始设置。
部分专业可以根据学科发展、行业需求以及专业人才培养的特殊要求设置若干组专业方向(模块)课程,以形成专业特色。
(4)专业选修课:按照限定选修和任意选修的不同要求,分别设置专业选修课程,要求学生分别修满10学分和12学分。提倡设置部分1学分的微型选修课程(建议开设4门以上,以方便排课和组合成双数学分)。
专业限定选修课安排在第五至第七学期开设;专业任意选修课程一般安排在第六、七学期开设。
拟设置部分与代表专业核心能力的职业资格证书考试相适应的选修课程,帮助学生获取职业资格证书;设置学期根据需要灵活安排。
(5)每个专业拟设置1—2门双语课程,主要从通用性较强的专业课程中选择设置。
4. 实验课程
(1)部分基础实验分别内嵌在公共基础课程和专业课程中,4.5学分。
(2)根据应用技能型人才培养的需要设置相应的课程实验,各专业一般开设1—2门,2学分左右。
(3)经济、管理、法学类各专业设置1个综合实验,3学分。
(4)尝试通过校企合作,聘请企业或行业教师开设实验选修课程;创造条件设置跨学科的综合性创新实验课程,提供学生选修,进行网上实验,并给予创新学分或奖励学分。
5. 实践性教学环节
(1)军训:1学分。
(2)创新创业实训:2学分。
(3)文献综述:1学分。
(4)毕业实习:2学分。
(5)毕业论文(设计):5学分。
还可设置阶段实习、综合专业实训、城乡社会调查、学年论文等实践环节。
6.第二课堂活动
(1)社会实践:1.5学分。
(2)读书活动:1.5学分。
(3)综合写作:1学分。
(4)演讲沟通:1学分。
(5)第二课堂选修:1学分。
还可包括社会工作与社团活动、参加讲座、科技文化创新等活动。
7. 创新创业教育
尝试推进创新创业教育,探索将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方案,拟分为四个层次,模块设置上强调差异性、统一性相结合,教学安排上体现分散性、延续性相一致。
(1)通识教育课程中“综合类”模块拟调整为“综合与创新类”模块,设置部分创新创业类课程。
(2)公共基础课程中“职业发展教育类”课程拟调整为“创新创业类课程”,分设必修模块和选修模块。
(3)开发、开设与专业相关的创新创业教育类课程,在专业课程中融入创新创业教育的指导思想、基本理念和原则方法;在实验实践环节设置创业创新类实验和实训。
(4)在第二课堂活动中,结合学生活动积极开展创新创业大赛,鼓励学生开展创业实践。
8. 创新学分与替换学分
各专业总学分是学生毕业的最低学分或毕业资格学分。学院鼓励学生多修学分,特别是鼓励通过各类创新活动获取学分;学院拟增加部分可替换的选修职业技能类课程或模块的学分,加大学生职业技能的针对性培养。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四)有关说明
1.所有专业的专业代码、专业名称、修业年限、学位授予门类等要求按照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执行。
2. 课程代码由各系商定课程归属后汇总报教务科统一编制。
3. 课程名称同时标注中文名称和英文名称。双语课程在中文课程名称后标注“双语”。
4. 相关专业要为“专转本”学生专门设置第五至第八学期的课程,基本要求是夯实基础,强化专业,注重训练,适当降低毕业论文要求。
五、组织实施
(一)按照学院总体安排,教务处提出修订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原则意见,并提供有关建议模版。
(二)专业负责人作为专业建设的第一责任人,直接负责各自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在系主任领导下,统一认识,集思广益,讨论研究,充分论证,借鉴并参照国内外财经类院校的专业培养方案。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须组织校内外专家咨询审核。
(三)各系主任负责指导本系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并加强与相关系之间的交流、沟通和合作;教务处具体负责组织、协调、统筹工作以及人才培养方案的整理、汇编工作。
(四)请各系于2016年5月1日前完成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并将初稿报送教务处;教务处将对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进行审核,经学院教学委员会会议审定后组织实施。
2016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