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各系部:
根据学院教学计划安排,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定于第10-11周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本学期第10周至第11周(11月6日—11月17日)。
二、检查内容
(一)教学计划的执行情况。
(二)教师教学基本规范执行情况(包括课堂教学、辅导答疑、作业批改等,是否有随意调课及自行更改上课时间、地点等情况)。
(三)各系教研活动的开展情况。
(四)教学设施使用、保障状况(包括但不限于教室、实验室、机房等)。
(五)收集任课教师对学院教学建设、教学改革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收集学生对学院、系、部和教师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六)期中考试组织实施情况。
(七)教师师德师风建设与排查情况。
三、检查方式
(一)各系部开展自查自评,教风督导组组织检查。各系部需加大检查与指导力度,重点检查任课教师在教学工作各个环节执行的规范性。
(二)组织听课和查课。根据《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领导干部听课管理办法》的指导意见,院领导、系部领导及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做好听课工作。各系部组织公开观摩教学,并做好听课记录。
(三)加强教改课题过程性考核。各系部对本单位立项在研的院级教改课题进度进行督促检查。
(四)召开教师座谈会和学生座谈会。各系召开教师座谈会,分校区召开学生座谈会,分析各教学环节运行情况,找出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办法或建议。
各系部还可根据检查的具体内容辅以其他的检查方式。
四、检查材料的处理
(一)各系根据本通知制定本系“期中教学检查时间表和具体方案”,于11月3日前统一集中送交教务处并提交电子版,同时自留存档。
(二)“教师座谈会意见征求表”“学生座谈会意见反馈表”“教学周历执行情况汇总表”中有关情况、意见和建议由各系分类汇总后在“期中教学检查总结”中予以详细反映,并将汇总表纸质和电子版提交教务处。
(三)各级领导听课记录汇总表、公开教学观摩听课记录表及汇总表、期中教学检查总结(须系主任签字后加盖部门公章)于11月24日前报送教务处汇总,并提交电子版。
以上材料纸质版统一集中送交至学院桥头校区行政楼204武老师,电子版发送至邮箱njue_hsxy_jwc@163.com。
五、其他事宜
教务处针对此次期中教学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并将存在的问题反馈至学院和各相关系部。各责任单位须提交整改报告,由教务处监督其整改落实情况并上报学院。
附件:
教务处
2023年10月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