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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23-11-23浏览次数:407

部门

为强化我院教学改革立项课题管理工作、保证教改课题顺利完成,现将2020—2022年度院级教学改革课题结题工作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课题结题验收对象为我院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院级教改课题。

二、结题材料

项目负责人对照学院教改课题结项要求,认真填写并提交结题申请材料

1.项目负责人填写《学院教学改革立项课题结题报告书》(附件1下称结题报告书)。

2.项目负责人先将与结项课题有关的论文等成果录入课题过程管理系统(试用版)(下称课题系统):,其中论文成果(须含封面、完整目录、正文、论文检索截图pdf格式上传至【成果管理】-【论文管理】研究报告、调查报告、策略建议等其他成果上传至【成果管理】-【其他成果】

3.项目负责人在课题系统中提交结题申请,路径是【课题管理】-【课题列表】,点击结项课题的【申请结项】按钮。

4.提交签字版结题报告书、研究成果原件和复印件(a4 双面打印,论文材料须含封面、完整目录、正文、论文检索截图并装订成册)一式一份。每项课题申报材料集中装袋,并贴上结项报告书封面页,以部门为单位报送至行政楼204。

三、材料报送

结题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23124日。

四、课题评审

1.教务处将组织专家进行结题验收,验收结论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对验收不合格即未通过者限期整改,并进行第二轮验收。

2.未按时结题者和验收未通过者,不得参加下一轮课题申报。

3.凡验收结论为“优秀”的项目,负责人在下一轮课题立项时,给予优先考虑。

4.学院发文公布结题结果并出具结题证明。

五、其他事宜

1.课题研究经费由项目负责人结题后报销。费用使用经由教务处审核,院领导批准,按财务制度要求报销,报销额度不得超出课题立项经费标准。

2.研究成果无法按时提交的请填写《推迟提交研究成果情况说明》(附件2)。

3.2021年度教改课题此次无法结题者,需在课题系统中提交延期申请,路径是【课题管理】-【课题列表】,点击延期课题的【申请延期】按钮。

4.2020年度教改课题无法结题,课题自动撤销。

课题系统操作指南见用户说明书(附件3),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处老师,电话:0511-87762059课题系统问题请联系教务处薛老师,电话0511-87762088


附件:


教务处

2023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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