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现就2023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3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论文答辩时间为5月13日(星期六)――5月26日(星期五),各系可根据各专业具体情况作适当安排,同时要做好二次答辩的工作安排,最终评分工作应于6月16日(星期五)前结束。请各系将答辩日程安排于5月12日之前报教务处综合楼403室进行备案,电子档发送475517553@qq.com。
二、学生进行答辩之前,应按照毕业论文(设计)的写作要求,进行重复率检测,检测合格的学生方可参与论文答辩。指导教师对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各阶段的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审核,凡没有按照我院毕业论文(设计)规范进行论文(设计)撰写的学生,不能进入答辩程序。
三、毕业论文(设计)封面请以系为单位到教务处领取,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答辩相关表格可从论文系统中下载使用。
四、各系应做好答辩记录,记录内容应包括:答辩时间、答辩地点、提问教师姓名、教师所提问题、学生答题内容、提问教师对学生答题情况的总体评价。
五、学生答辩结束后,各系应对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进行分级抽查(每级抽取的比例由各系自行确定),对评定为优秀成绩的毕业论文(设计)应全部复查。
六、二次答辩。各专业参加二次答辩的比例由各系自行确定。对首次答辩没有通过的学生要进行至少2周的修改。二次答辩由各系自行组织,于6月14日前完成。
七、本次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环节应使用毕业论文(设计)智能管理系统进行管理,成绩应录入毕业论文(设计)智能管理系统系统中。
八、请各系在使用毕业论文(设计)智能管理系统系统进行相关资料归档的同时,做好有关纸质资料的存档工作。
教务处
2023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