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为了更加有效地促进教育教学改革课题的建设效率,让课题建设及管理更加规范有序,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1—2022年度院级教育教学改革课题结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课题结题验收对象为我院2021年度、2022年度院级教改课题。
二、结题材料
项目负责人对照学院结项要求,认真填写相关申请结题材料,同时将符合结项要求的研究成果一并提交系部,由各系部集中报教务处审核。
1.《学院教学改革立项课题结题报告书》(附件1)、研究成果原件和复印件(a4 双面印制,论文材料须含封面、完整目录、正文pdf、论文检索截图并装订成册)一式两份。每项课题申报材料集中装袋,并贴上结项报告书封面页,以系部为单位报送至行政楼204任老师。
2.《学院教学改革立项课题结题报告书》(附件1)《学院教改课题结题成果明细表》(附件2)和论文材料(须含封面、完整目录、正文pdf、论文检索截图)或其它形式研究成果
三、材料报送
结题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17日。
四、课题评审
1.教务处将组织专家进行结题验收,验收结论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对验收不合格即未通过者限期进行整改,并进行第二轮验收。
2.未按时结题者和验收未通过者,不得参加下一轮课题申报。
3.凡验收结论为“优秀”的项目,负责人在下一轮课题立项时,给予优先考虑。
4.学院发文公布结题结果并出具结题证明。
五、其他事宜
1.课题研究经费由项目负责人负责结题后报销。费用使用经由教务处审核,院领导批准,按财务制度要求报销,报销额度不得超出课题立项经费标准。
2.研究成果无法按时提交的请填写《推迟提交研究成果情况说明》(附件3)。
3.2021年度教改课题此次无法结题者,请填写《教改课题延期申请表》(附件4)。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处任老师,电话:0511-87762059。
附件:
教务处
202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