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部门:
结合红山学院实际情况,经研究并报请领导批准,现就学院2024年度经费预算编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预算编制流程
2024年学院预算采取“两上两下”的编制程序。
1.学院各部门根据本部门下一年度的工作任务与实际情况,结合迁址办学及转设办学筹备情况,提出科学、合理、准确的2024年度预算申请,经分管院领导审批同意后,报送到财务处。
2.财务处根据学院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财力预测情况对各单位“一上”预算方案进行测算、分析、核查,汇总编制学院2024年度预算安排总额度及分类经费控制数,结合各部门2023年度预算执行情况,经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后,提出“一下”预算方案。
3.各部门根据“一下”预算方案,结合本部门“一上”方案,对2024年度申报的经费进行细化、调整,编制本部门“二上”预算方案。
4.财务处根据各部门“二上”预算方案编制学院2024年度预算方案,经过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确定学院“二下”预算方案。
二、预算编制的具体内容
2024年度预算编制内容分为两部分: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
(一)收入预算的编制
收入预算应根据2023年收入完成情况和2024年收入增减变动因素,测算2024年各项收入来源,做到充分、合理、力求准确。收入预算由财务处负责编制。
(二)支出预算的编制
支出预算分为人员支出预算和公用支出预算。
1.人员支出预算编制
人员支出包括在职教职工工资、福利、补贴、教师课酬等。人员经费支出由人事处、教务处等相关部门依据国家相关政策和学院发展实际进行编制。
2.公用支出预算编制
公用支出分为部门维持经费支出和专项经费支出。
(1)部门维持经费中各行政部门的行政办公经费包括办公用品、印刷费、资料费、电话费、差旅费等由院办统一编制,系部维持经费包括办公用品、印刷费、资料费、邮电通讯费、差旅费、交通费等按照各系教职工及学生人数核定,各系如实填报在职教职员工数和在册学生数即可。
(2)专项经费支出由各部门负责编制。各部门根据下年度的工作任务编制相应的专项经费预算,细列要求详明支出内容,能够量化的支出项目应在预算中具体体现。各部门经费预算应参照近年的经费支出水平并结合2023年的实际情况测定,有关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购置预算,需报送院办,由院办汇总审核后,以专项经费形式报送财务处。各专项经费预算中,本科教学管理、专业建设、实验室建设项目由教务处统一扎口申报,以专项经费形式报送财务处。
三、预算编制的相关要求及说明
请各部门根据学院实际情况,结合本部门工作及管理职能,着眼于学院长远发展,精心组织认真填写有关预算材料(见附表),于2023年11月30日前,将预算材料电子文档交至财务处陈对初审,审核无误后,于2023年12月10日前交纸质材料。各部门上报的预算须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并经分管院领导的审批签字。
附件:
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预决算管理办公室
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财务处
2023年11月15日